3D中文网 > 都市小说 > 1978,父子双穿记 > 第1397章 双方联合文件
江苏与浙江的联合会议进行了三天。

第一天是与各行业的龙头企业,提出双边方案,收集意见。

如无意外,意见很大,甚至滔天。

对此,宋良等江苏方面的同志都不觉得意外,而浙江方面的同志,也没有任何表态。

所有人都知道,这就是这些企业单方面在哭穷。

第二天,江苏与浙江双方就收集上来的意见做出内部讨论。

第三天,讨论与修改完成,发出公告。

这份公告对于双方资本来说,可谓是喜忧参半。

他们一边嚷嚷哭喊,大声哭穷,无端指责,一边私底下偷摸凑集资金,各方联动,互相合作,做好进驻江苏市场的准备。

表面上义愤填膺,实则背地里已经提交了合作申请。

摆在他们面前的条件就两个。

一个是接受,那便解决江苏户籍的劳工问题,这样便能够获得江苏方面的一系列政策优惠。

一个便是拒绝,江苏也不会阻止你过去投资做买卖,但这样就没有了一些的政策扶持。

双方都得到了好处。

江苏既解决了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,又能够引入大量有实力的企业,把江苏本土的市场做大,形成良性竞争。

而浙江则获得了江苏的重工业指标,由通过这些企业反哺回来,并且能够提高税收等等,毕竟这些企业的总公司,还是在浙江本土的。

第四天,江苏与浙江,或者说是宋良与区春雨,在大会上签署合作协议,合影留念。

第五天,正式文件下发。

‘关于鼓励浙江省优势企业进入江苏市场,促进两省劳动力合作交流的若干规定

各市、县人民ZF,省各委、办、厅、局,各直属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。。。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部署,积极稳妥解决江苏省国有企业改革中下岗职工的安置问题,同时进一步扩大。。。经。。。共同协商研究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:总则

1:为促进苏浙两省经济优势互补。。。特制定本规定。

2:本规定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各行业重点骨干企业(以下简称“浙江企业”)进入江苏省境内开展投资、合资、合作经营、设立分支机构及从事其他市场经营活动的行为。

3:。。。

二:市场准入与支持政策

4:凡符合产业政策和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,且上年度产值、利税在本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的浙江省企业,经。。。部门审核批准,可在江苏境内开设分支机构或合资合作企业,享受本规定相关支持政策。

5:江苏省各级人民ZF及相关部门应当在以下方面为浙江企业提供便利:

(一)简化工商注册登记手续,缩短审批时限;

(二)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生产经营用地;

(三)协调当地金融机构,在信贷融资方面给予积极支持;

(四)协调解决企业在用水、用电、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实际需求;

(五)依法保护浙江企业在江苏的合法财产权益和经营活动。

6:。。。

三:劳动用工与江苏下岗职工安置

7:浙江企业在江苏境内设立的企业,在招用员工时,应当优先招用江苏省内城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。招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。。。

8:浙江企业招用江苏省下岗职工,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合同期限首次签订不得少于三年。劳动合同期满后,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续签。

9:对招用的江苏籍下岗职工,浙江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其劳动权益:

(一)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并按时足额支付;

(二)依法参加养老、医疗、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,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;

(三)。。。;

(四)。。。;

(五)不得因职工原籍、原单位身份等因素在劳动报酬、岗位安排等方面实施歧视性待遇。

10:浙江企业招用江苏下岗职工后,未经劳动者同意,不得随意变更工作岗位、降低劳动报酬。劳动合同期限内,除下列情形外,企业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:

(一)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;

(二)职工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;

(三)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

(四)企业依法宣告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;

(五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。

不属于上述情形而确需裁减人员的,企业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,听取意见,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,方可实施裁员。

裁员时,江苏籍职工的裁减比例不得高于该企业全部裁减人员的比例。

11:江苏省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下岗职工信息档案,定期向。。。

四:苏浙劳工互助办事处

12:经苏浙两省人民ZF批准,浙江省进入江苏省的各行业龙头企业,应当在浙江省境内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所在地设立“苏浙劳工互助办事处”(以下简称“办事处”),负责江苏省籍赴浙务工人员的统一管理、服务、维权和联络工作。

13:办事处的具体职责包括:

(一)建立江苏籍在浙务工人员个人信息档案,登记造册,报浙江省劳动厅和江苏省劳动局备案;

(二)。。。;

(三)。。。;

(四)协助江苏籍务工人员办理暂住登记、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事项;

(五)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,维护江苏籍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;

(六)协调解决江苏籍务工人员在浙工作、生活中的实际困难。

14:办事处的设立与管理:

(一)各浙江龙头企业应在XX前完成办事处设立工作,。。。;

(二)办事处设主任一名,由浙江企业选派;设副主任一名,由江苏省劳动局推荐人员担任,参与办事处日常工作;

(三)。。。

15:办事处自设立之日起,五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撤销或停止运作。。。

五:江苏籍赴浙务工人员权益保障

16:。。。

各行业最低录用人数指导标准如下:

(一)纺织服装行业:每年度不少于80人;

(二)机械制造行业:每年度不少于60人;

(三)电子电器行业:每年度不少于50人;

(四)建筑行业:每年度不少于120人;

(五)商贸服务行业:每年度不少于40人;

(六)化工行业:每年度不少于30人;

(七)其他行业:由两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。

各企业实际录用人数可以高于但不得低于上述指导标准。录用工作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内完成。

。。。

江苏。。。

浙江。。。

一九九四年XX月XX日

主题词:经济合作、市场开放、劳动用工、联合文件

抄送:。。。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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