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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停软件代理体系(除OEM合作伙伴外)分为地区总代理、普通代理商、经销商三级。
1、以地级市为基准,原则上每个地区最多发展一家地区总代理 ( 如有特殊需要,需要发展第二家时,必须经过第一家地区总代理的认可
) ,最多两家普通代理,经销商不限。
2、有地区总代理的地区,我公司不再直接销售产品,特殊情况除外。
3、所有地区总代理、普通代理商、经销商需遵守我公司价格体系以及售后服务体系,并维护我公司的有关条款规定,否则,造成地区市场价格混乱、售后服务质量无法保证等后果的,由有关地区总代理负责,同时我公司有权收回在当地的授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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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单位。
2、具有相关产品销售经验或特定销售渠道。
3、从管理和技术角度了解和熟悉《无停管理软件》系列产品。
4、有志于开拓本地该产品的市场,并具备必要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能力,有专职技术服务人员,对我们提供的产品特点、价格以及业务操作方式应完全熟悉。
5、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,具备持续的业务开展能力,具备较强的业务处理素质,能提供给客户直接、准确的业务咨询服务,并可配合我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。
6、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、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申请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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